简体 |繁体 | English  
国际新闻 中国新闻 大地栏目组 亚太经济 廉政反腐 体育 书画家 军事 教育 公告
教育
严重校园欺凌者可被勒令退学
  发布时间:2018/11/14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徐静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校园欺凌工作机制、预防、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实施办法》,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应吸纳学生代表参加。学生之间发生的不涉及违法犯罪的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一般应在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作出处理决定;学生欺凌事件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由学校学生欺凌综治委负责人提出,经校长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家对辖区内学校的学生欺凌进行专项调查与评估活动,并支付费用。

《实施办法》对不同性质的校园欺凌有不同的处理。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实施办法》强调,政府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追究。政府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在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周勇

要  闻
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同杜达、拉赫蒙通电话
中央有关部门听取香港各界对完善"爱国者治港"有关制度的意见 夏宝龙出席
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幕 汪洋出席
法国前总统萨科齐被判3年有期徒刑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4日召开
中国脱贫成绩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
暂停台湾菠萝输入大陆完全合理必要
中央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党组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姓  名
身份证号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中国网 人民网 新华网 亚太经济新闻网 凤凰通讯社 中国网传媒经济  中国青年网 华讯网 央视网 央广网 映象网 凤凰网 中联部 中国新闻网 龙子网 国新办 中国网信网 未来网 中国纪委监察部 中编办 紫光阁 法制网 中青在线 微信公众号  
  主页  关于我们  会员专区  网址:www.cinm.hk  新闻热线:18137825188  豫ICP备17050924号